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培养民族歌剧创作人才,促进歌剧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于2023年5月在第五届中国歌剧节期间,继续举办2023年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三、主办单位将聘请具有丰富创作表演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艺术家、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组织学员观摩第五届中国歌剧节参演剧目,天博开展交流和研讨活动。
四、各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报名工作,报送人数不超过4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可直接报送,报送人数不超过2人。
五、报名者须为歌剧艺术领域已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创作、评论人才,由专业艺术院团推荐或本人自荐报名。主办单位组织遴选并择优录取学员。
七、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报送至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各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须于2023年4月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报送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所有报名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请各级文化和旅政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研修工作,结合本地艺术创作的实际情况,推荐具有创作实力和培养潜质的歌剧艺术人才参加研修,并鼓励支持结业学员参加后期省内相关创作和评论工作。
全爱卫办发〔2023〕1号《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年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的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全文)
办资源发〔2023〕5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产发〔2023〕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及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和超亿元村名单的通知》
农办法〔2023〕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全文)
办资源发〔2023〕5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2023年)》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54号(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3月版全文)
财办库〔2023〕5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