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重大现实问题,大力推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和旅游研究,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共发布17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3个课题,共设立51项。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的领导;
3.申报一般项目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止1988年6月 30日前)。
4.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当年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在研未完成结题鉴定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应根据《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的要求确定选题,不符合本选题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年度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若不能按时结项,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申报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申报课题组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具备较高的实践价值。
5.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低水平重复。
1.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课题的报表打印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
2.课题申报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相关项目。
1.申报时间。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 30日止(网络申报系统自2023年7月15日开通),逾期不予受理。
(1)网络申报。科研单位通过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登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请从系统中导出,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项目申报统计表1份(请从系统中导出,并加盖公章)。
请各科研单位按以上要求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省文旅厅科教处(顺丰或EMS),并将项目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均已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发布,请自行查询、下载。
4.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中青年拔尖人才引进和高素质文旅人才培养体系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