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平台的作用,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现就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志愿服务系列活动——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乐一天”农民艺术节、“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通知如下:
市文广旅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乐一天”农民艺术节、“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活动领导小组。各区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区镇“乐一天”农民艺术节、“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量质并举、形成声势、天博取得实效。
1.各区镇综合文化站:负责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场次申报、经费结报等工作;负责演出团队的演出场次分配;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并对村(社区)活动方案及演出节目进行审查把关;与各村(社区)、演出团体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要求汇总并报送活动视频、图片、文字信息等资料;及时做好活动开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2.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负责活动的统筹、公示、督查、考核等工作; 整理、发布相关活动报道及信息;按规定程序结报相关经费。
3.各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制定本村(社区)活动方案;具体负责活动场地及用电设备的落实;组织本村(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承担活动期间的安全、秩序维护等工作;专职文化管理员负责拍摄活动视频、图片,提供文字信息,按要求及时做好公共文化云的资讯上传工作。
4.演出团队:在各区镇综合文化站的指导下,做好演出节目的创作、排练、演出等工作;承担本团队演职人员和演出设备的安全责任;拍摄活动视频、图片,提供文字信息,并及时报送至区镇综合文化站。
2023年度安排“乐一天”农民艺术节活动231场,确保每村(社区)各1场;安排“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924场,确保每村(社区)各4场。
举办“乐一天”农民艺术节,旨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干群关系,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此项活动由各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利用一天左右时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全市一季度计划完成45场,二季度计划完成70场,三季度计划完成85场,四季度计划完成31场。
由各区镇综合文化站会同村(社区)统筹安排并报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汇总,活动时间和地点每月在《海安日报》、“海安文旅”微信公众号公示。
文艺演出:组织本村(社区)群众文艺团队自编自演弘扬主旋律、接地气的小型文艺节目,演出节目以村(居)民展示个人才艺为主,节目数量不少于10个。
体育竞技:组织本村(社区)村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技活动,体育竞技项目不少于4项。
展览展示:组织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书画展、好人展、非遗展、民间手工艺展等。
读书用书:依托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组织村(居)民、未成年人开展读书用书、阅读推广及借阅证办理等活动。
总结颁奖:对在“乐一天”农民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团队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统一制作活动背景或悬挂活动横幅:“××区镇××村(社区)‘乐一天’农民(社区)艺术节”;利用广播、海报、口头通知等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各承办演出团队或专职文化管理员须在每场演出结束后,在线填报节目单、现场视频、活动图片等内容,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各文化站,于年底统一装订交至市局公共服务科处。
“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作为“选配式”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由村(居)民根据自身喜爱,采取个性化点单,由区镇综合文化站安排本区镇群众文艺团队到乡村大舞台或村(居)民家门口演出。全市一季度计划完成180场,二季度计划完成350场,三季度计划完成310场,四季度计划完成84场。
由各区镇综合文化站会同各村(社区)统筹安排并报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汇总,活动时间和地点每月在《海安日报》、“海安文旅”微信公众号公示。
节目内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乡土气息浓郁,寓教于乐,群众喜爱。其中,二十大精神宣传、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普法教育、生态环保、诚信建设题材的节目分别不少于1个。
统一制作活动背景或悬挂活动横幅“××区镇××村(社区)‘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利用广播、海报、口头通知等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各承办演出团队或专职文化管理员须在每场演出结束后,在线填报节目单、现场视频、活动图片等内容,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各文化站,于年底统一装订交至市局公共服务科处。
活动所需经费采取各区镇和各村(社区)自筹与市文广旅局适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文广旅局全年预留“乐一天”农民艺术节活动专项补助经费23.1万元,每场补助1000元;预留“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活动专项补助经费55.44万元,每场补助600元。每场活动结束后,由区镇或村(社区)提供正式票据(有经办人和区镇综合文化站站长签字),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由区镇综合文化站集中送交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经核定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1.各区镇综合文化站要围绕全年场次任务分解,积极争取区镇领导和村(社区)负责人支持,制定活动方案,实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真正把此项惠民活动办好办实,切实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2.各区镇和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公示的活动时间、地点精心组织实施,每项活动开展后2日内将相关活动视频、图片及文字信息在线填报上传至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存档、备查,以便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录用、推广,并作为相关费用补助和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各区镇、村(社区)和演出团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尤其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防微杜渐,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4.各区镇和各村(社区)对此项惠民活动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经费支出须本着廉洁规范、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虚报冒领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场次补助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