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组织开展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体内容如下:
坚持以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文化艺术创作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广泛凝聚共识、增进民族团结,激发齐鲁大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热情和氛围,推动新时代邹城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泰山、黄河、孔子、孟子、大运河等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系列创意;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花开齐鲁石榴红”等标语口号系列创意;
“花开齐鲁石榴红 奋楫扬帆新时代”为主题的第2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创意海报系列;
围绕邹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道中华·齐鲁行·儒乡行”品牌等相关创意设计。
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艺术作品,充分展示齐鲁大地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时代风貌。
1、具备基本的文艺创作能力,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深入理解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2、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符合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创意特征,体现新时代邹城民族工作特色。
3、作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与产业转化性。
4、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参加过首届活动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如出现侵权行为,报名者承担一切责任。
5、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报送,每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组),每件(组)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开启评审流程后,不再接受作者信息修改。
6、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组织方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1、投稿作品应提交效果图或实物照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规格A3,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2、文创产品类请注明作品尺寸(长×宽×高cm)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3、视频短片类作品,格式要求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本次活动征集作品择优推荐参加由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的有关评选活动。文创产品类、平面设计类、“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频短片类各设金奖2个,银奖5个,铜奖8个,优秀奖若干。金银铜奖颁发奖金、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若干,颁发证书,奖励在作品创作指导和活动组织参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经原作者同意,活动组织方可收藏获奖作品并向原作者颁发天博收藏证书。
附件: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参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