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招生计划都有15%的变动,在招生大本未公布之前,能参考的信息仅限各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解读其中的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家长朋友可以提前获知目标院校的变动情况。2023年作为“旧艺考”的最后一年,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已提前对接2024年“新艺考”的培养目标,那就更加需要我们提前了解哪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以下为家长朋友整理
1.请考生仔细看清招收学科、专业(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院系和就读校区及地址,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院系。
2.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2023年各教学院(系)招生计划将。上述两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3.音乐表演(音舞)专业,适合既考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又考了舞蹈类的考生,且舞蹈类的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专业成绩录取。
4.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
1、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兼报,按总分由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
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 段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
5、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 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依照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学校2023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 ]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手风琴(键盘)、琵琶、古筝、扬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巴松管、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键盘、流行打击乐、西洋古典打击乐、中国民族打击乐]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民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本科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特别要求,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录取工作。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1.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同时达到四川省相应层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主持类、影视表演类、舞蹈类、音乐类、服装表演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职。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编导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1.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同时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层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的本、专科专业,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它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 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 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天博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_上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
(3)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
(4)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统考的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后填报学校志愿即可,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1.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良好文化素质与.艺术素养,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象气质佳,无生理缺陷。其中:
(2)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须达到17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须达到165厘米及以上。
录取文化成绩最低要求: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如下要求:
3.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 /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 /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严格区分艺术(文) /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 /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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