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面向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玉溪市内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文艺奖项或在省级(含)以上核心文艺报刊、出版社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放的原创文艺作品;玉溪市外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的反映玉溪地域文化、表现玉溪重大题材、对宣传玉溪有积极影响,且荣获国家级文艺奖项或在国家级核心文艺报刊、出版社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放的原创文艺天博作品。
本次申报补助作品分为文学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艺评论、儿童文学、民间文学、文学专著、作品集),展览类(书法、美术、摄影),综艺类(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剧、广播剧、舞台剧、微电影、民间文艺)三个大项。同时,作品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艺术感染力,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