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拟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2023年度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文艺创作扶持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确立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文化强国新目标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用富于新时代审美取向和龙华本土特色的文艺精品描绘时代画卷、抒写人民史诗,开启新时代龙华文艺事业接续奋斗新征程。现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18〕5号)要求,启动龙华区2022年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2023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要求,在龙华区开展文艺创作及获奖文艺作品的参赛单位或个人。
以弘扬主旋律、支持本土原创作品为原则,应聚焦中国奋斗历程,结合龙华区本土实际,弘扬数字龙华理念,挖掘龙华人文内核,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奋斗文化、客家文化、时尚文化等优秀特色文化,讴歌奋斗精神,放歌创新时代,描绘崭新图景。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其中舞台艺术类及影视艺术类安排现场答辩会。评审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请区分管领导审定。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确定奖励和扶持的对象及金额在龙华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4.申报单位的注册证明或个人的身份证明(非龙华户籍的个人须提供在龙华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3月);
2.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或个人的身份证明(非龙华户籍的个人须提供在龙华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3月);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内含作品概述、创作构想、创作计划、作品小样等)(见附件5);
(二)申报范围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附件1)。
(三)相关申报材料可关注“龙华文体云”微信公众号获取,填写后提交纸质版至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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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投诉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2205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