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湖北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湖北文学理论评论研究,发挥文学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作用,做好2023年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研究项目工作,现就报送全省文学创作基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户籍在湖北、或常居湖北工作生活的作者,于2023年1月-12月间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的报纸文学副刊、文学期刊上发表,或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首次出版、发表,符合体裁和门类要求的文学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1.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的文学作品要求平均订阅量2000以上,不少于50万字;
2023年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研究项目,按体裁和门类分为: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文学理论评论、网络文学、儿童文学8类。
请各市州作协,省、市网络作协及行业企业文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汇总,以市州作协,省、市网络作协及行业企业文协为单位,将《2023年度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项目报送作品汇总表》/《2023年度网络文学创作年度综述项目报送作品汇总表》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年度综述”)。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月10日。
为了避免遗天博珠之憾,请作家、评论家主动向课题组推荐个人作品。资料征集截止2024年1月10日。课题组专家邮箱如下:
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建强主流评论阵地,推动湖北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湖北文学理论评论研究,梳理新时代文学发展趋势和湖北文学创作成果,发挥文学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作用,做好2023年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研究项目工作,现就报送全省文学创作基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户籍在湖北、或常居湖北工作生活的作者,于2023年1月-12月间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的报纸文学副刊、文学期刊上发表,或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首次出版、发表,符合体裁和门类要求的文学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1.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的文学作品要求平均订阅量2000以上,不少于50万字;
2023年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研究项目,按体裁和门类分为: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文学理论评论、网络文学、儿童文学8类。
请各市州作协,省、市网络作协及行业企业文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汇总,以市州作协,省、市网络作协及行业企业文协为单位,将《2023年度湖北文学创作年度综述项目报送作品汇总表》/《2023年度网络文学创作年度综述项目报送作品汇总表》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年度综述”)。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月10日。
为了避免遗珠之憾,请作家、评论家主动向课题组推荐个人作品。资料征集截止2024年1月10日。课题组专家邮箱如下: